工作日咨询热线:020-38899963

节假日应急联系:19076040553

“婚外胚胎案”背后的法律追问:配偶出轨,能主张哪些赔偿?

2026.08.27


配偶出轨,原配能主张的赔偿,远不止“精神损害赔偿”这一种。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“婚外胚胎案”,把这个问题摆到了台面上:朱女士与丈夫唐先生结婚二十余年,自己2019年确诊肺癌,2025年却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,在医疗机构利用辅助生殖技术培育了冷冻胚胎。唐先生因使用伪造证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。那么,朱女士能向谁、主张哪些赔偿?


 


很多人以为,出轨只有“离婚时才好要一笔精神抚慰金”,或者“没同居就没法主张”。这个理解偏窄。从现有法律和这起案件看,原配至少可以沿着三条路径主张权利。


 


第一条,离婚损害赔偿。


《民法典》第1091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;(二)与他人同居;(三)实施家庭暴力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

 


唐先生伪造结婚证、与第三者培育胚胎的行为,虽然不完全等同于重婚或同居,但明显背离忠实义务、对配偶造成严重精神伤害,通常可归入“其他重大过错”。 但需注意,该请求权以“导致离婚”为前提——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在离婚时或离婚后提出,不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主张。朱女士在离婚时可以据此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

 


第二条,人格权侵权赔偿。


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,被侵害的不只是婚姻身份关系。朱女士已将唐先生、第三者及相关方一并诉至法院,案由为人格权纠纷,诉求包括销毁胚胎、索要精神损害赔偿、要求当事方公开道歉。该案于2026年7月30日一审开庭,目前尚未宣判。


 


也就是说,即便不进入离婚程序,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也可以直接以侵权为由起诉。 医疗机构若未尽到对婚姻关系证明的合理审查义务,亦可能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(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),对由此给配偶造成的精神损害承担侵权责任(《民法典》第1183条)。


 


第三条,返还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。


如果出轨期间一方用共同财产向第三者转账、购房或支付费用,原配还可另行起诉第三者,要求返还婚姻存续期间被赠与的全部夫妻共同财产。朱女士也已另案提起这类诉讼。


 


赔偿能主张多少?


 


这是当事人问得最多、却最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。


 


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,法律没有固定公式,法院会综合过错程度、损害后果、给付方经济能力等因素酌定。实务参考区间通常在数千至数万元,极端情况可达十万元以上。人格权侵权赔偿,则依据《民法典》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(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、第1183条),结合侵权情节、后果和精神损害程度认定,无固定上限。


 


需要特别提醒的是:如果选择协议离婚,一定要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是否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。 一旦在协议里明示放弃,事后往往很难再主张;反之,协议未涉及或保留权利的,离婚后仍可依法另行请求。很多人在签协议时只顾分割财产,漏掉这一句,事后追悔的成本很高。


 


朱女士的案件还在审理中,最终能支持多少,要看证据和法院对过错、损害的认定。但它提醒所有面临类似处境的人:配偶出轨,赔偿不是“只有一种”,而是可以依据不同法律关系,分别向配偶、第三者乃至有过错的第三方机构主张。


 


真要把赔偿落到手,靠的不是情绪,而是把每一条路径对应的证据和时效理清楚。


 


核心法律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91条(离婚损害赔偿)、第1165条(过错责任原则)、第1183条(精神损害赔偿),以及夫妻对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和婚内赠与返还的相关规定(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、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(二)》第7条)。


 


读者常问


 


问:配偶出轨但没同居,还能要赔偿吗? 答:可以。《民法典》第1091条除重婚、同居外,还规定了“其他重大过错”情形;伪造证件、培育胚胎等明显背离忠实义务且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,通常可归入此类。


 


问:协议离婚了还能再要损害赔偿吗? 答:要看协议是否明确放弃该请求权。若已明示放弃,事后一般难以再主张;协议未涉及或保留权利的,仍可依法另行请求。


 


(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,部分细节已作隐私处理。本文仅作一般法律知识分享,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。)


 


广东家承和律师事务所介绍


 


广东家承和律师事务所由资深婚姻家事律师关元朝律师牵头创办,是华南地区专业化、精品化运营的专科型法律服务机构,长期聚焦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两大核心领域,专注为企业创始人、高管、公众人士及各类家庭当事人提供高品质、高定制化的专属法律服务。


 


律所恪守“专业为本、隐私为先、温情为心”的执业理念,秉承“家承万事、和达天下”的文化精神,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,以专业创新为驱动,以高质量服务为宗旨,摒弃综合类泛化业务,在婚姻家庭纠纷处置、大额财产分割、家族财富传承等领域提供全程式、定制化法律服务。


 


律所核心律师团队均长期深耕婚姻家事领域,熟悉审判实务与裁判口径,兼具法律专业素养与人文共情能力。团队成员大多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律学府,部分律师具备心理学、财税复合背景,拥有多年司法实践或企业法律服务经验,实战积淀深厚。


 


律所建立38步标准化流程、2+2黄金办案团队、一对一庭前辅导等服务体系,累计办理疑难案件近3000件。律所设有全封闭隔音洽谈室与私密休息区,全方位保障当事人隐私与信息安全,打造高端、安心、舒适的法律服务环境。


 


广东家承和律师事务所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52号君超中心14层